北京文理研修学院教学检查制度

 

    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,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,而必要和及时的教学检查则是维护优良教学秩序,确保教学工作按教学计划有序运行的重要保证。为了加强教学管理,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确保教学工作有序、高效运行,不断提高我院教学质量,特制订本制度。

 
一、教学检查的目的与意义
    开展教学检查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,检查教学环节落实情况,确保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。通过教学检查,可以对教学情况进行相应的检测、考查,了解和鉴定教学效果及教学目标的实施情况,以便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,改进教学和管理。
二、教学检查的组织与实施
     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首,由教务处长、各系(部)主任、教务主任为主要成员的教学检查小组。
三、教学检查的形式和内容
    教学检查分为平时抽查和集中检查。
    1.平时抽查
    平时抽查根据该学期教学目标和有关教学工作情况随时安排。其内容主要是检查教师教学(教务主任听课和学生评估)、作业布置与批改(抽查练习)、教学管理以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。
    2.集中检查
    开学两个月后,着重对任课教师教学情况,班主任管理情况、教务主任教学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。除了抽查教师的教案、集中听课、检查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、检查教师出勤之外,听取班主任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方式、教学态度、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意见。考查班主任对所管理专业熟悉程度,对学生管理制度的掌握情况。考查教务主任的日常教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。
四、教学检查结果的处理
    教学检查人员要对教学检查情况进行小结,及时处理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。学院领导要认真分析研究教学检查情况,针对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,并及时解决。
发布人: | 发布时间:2011-05-23 | 点击数: